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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男方是乙肝患者,在离婚协议书探视权上写:男方每月可

广东-茂名 08-04 06: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因为男方是乙肝患者,在离婚协议书探视权上写:男方每月可在女方居住范围内探视儿子两次且应在周末休息日探视,但应提前通知女方。由于男方是乙肝患者,为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探视期间男方不能将儿子带离女方居住范围。        请问这样表达可以么?能不能将男方病情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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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04 06:57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8-04 16:03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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