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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关于结婚财产的问题

黑龙江-齐齐哈尔 08-06 16: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想问一下关于结婚财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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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06 16:33
你好,建议你具体说一下案情,仅凭这些无法做出专业判断。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4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06 16:33
你好,建议你具体阐述问题。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06 16:36
你好,什么问题
回复时间: 2017-08-06 16:41
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8-06 16:52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则上均分,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是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8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06 16:58
可在网站发布具体问题
回复时间: 2017-08-06 16:33
你好,请详细描述问题。
回复时间: 2017-08-06 17:35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7-08-06 20:28
你好,具体是婚前还是婚后的问题,可以详细的说一下吗?
或者有疑问的,可以直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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