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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于东西是否给予,持有自己的态度

广东-东莞 08-18 23:32  悬赏 5  发布者:shawnd…… 给我留言  回答:(1)
之前,给过资料给别人审核用。后来,找别人要回之前我给他的资料,但他说流程完结后,后面会给的。不过,后来再问他的时候,他说之前给我了。
    因审核需要这些资料,而我的资料审核已通过,可以证明我给过他东西了,但是现在他咬定东西给我了,不过也没有相关证明。找了他们领导,领导也站在自己部门的立场上,说让我自己也再找找。我确定东西没有收到,但也配合他们,彻底地找了自己的地方,三遍,没找着。我才是资料丢失者,现对方却也找不着。怎么办?如果是法律上,证明资料有没给到我,谁举证呢?或者,什么办法可以找到。谢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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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8 23:37
对方给了你资料你应该签收收据给他!他拿不出这个收据就证明没有给资料你!
追问:

意思,是他举证,是吧。谢谢。

回答:

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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