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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确付於了男女平等的基本权利,然尔计划生育条例:生第一胎为女,可生第二胎

湖南-株洲 08-07 21: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宪法明确付於了男女平等的基本权利,然尔计划生育条例:生第一胎为女,可生第二胎。生第一胎为男,生第二胎要交社会抚养费。不能一视同仁,这公平吗?这不是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基本权利吗?计划生育条例与宪法的基本权利相违。这样的计划生育条例还有执行力吗?
   再说,人权平等,生育权也应平等,为什么人家生两胎合法。我家生两胎不合法,都是两胎。计划生育条例与人权的基本权利相违,合理,合法吗?
  不合法,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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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07 21:18
您好!现在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改变了!国家已经明确放开二胎政策。
追问:

但2017年8月6日收到2014年超生二胎的社会抚养费通知。再说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因停止收社会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7-08-07 21:20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生生委的规定来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7-08-07 21:28
现在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改变了!国家已经明确放开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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