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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网站发表的文章,未申明不得转载,转载是否要赔付版权费

甘肃-张掖 08-09 11:23  悬赏 0  发布者:gsvsda……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公众号转载了一篇2014年前发表于各大网站的文章,题目为《站在什么的低处》,并标注了出处及版权归原作者,现收到代理公司通知函,说我们侵权了他委托人2012年的文章《当你身处锅底》,代理公司提供的原文网址为凤凰网未申明不得转载,要求我们赔付版费经比对两篇文章不完全一致,但主体内容相同,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支付版权费
问题补充:
题目有误,《站在生命的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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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09 11:55
要赔付版权费
回复时间: 2017-08-09 11:25
委托代理人办理,
回复时间: 2017-08-09 12:14
构成侵权,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8-09 12:30
你好,具体内容呢
回复时间: 2017-08-09 15:05
您好,要赔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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