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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官寄交《追加第三人申请书》时,是否不必同时寄交《答辩状》?

 08-10 11:13  悬赏 50  发布者:nogier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请问:被告收到传票后,拟向法官寄交《追加第三人申请书》,那末是否就不必再书写和寄交《答辩状》了?否则事实与理由及其证据必然重复。还是说,《答辩状》是必不可少的,《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只能作为附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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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8月10日 11时59分
答辩状归答辩状,追加申请归申请,两个东西,但答辩可以不用书面 可以当庭口头答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指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0 11:15
向法官寄交《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不是不必再书写和寄交《答辩状》了。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你,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8-10 11:37
您好,向法官寄交《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回复时间: 2017-08-10 11:55
提交申请书
回复时间: 2017-08-10 15:37
这两个文件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7-08-10 15:38
提交申请书
回复时间: 2017-08-11 07:59
答:建议当庭口头答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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