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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半夜1点40有一名男子偷偷摸摸的拿石头把我停在家门口的小车前窗打坏,被我抓住

四川-宜宾 08-10 12: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昨晚半夜1点40有一名男子偷偷摸摸的拿石头把我停在家门口的小车前窗打坏,被我抓住。但调解的时候这人拒绝道歉和赔偿,还对我进行人生侮辱与威胁。

"私闯民宅"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他这是故意寻衅滋事,请问法律上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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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0 13:01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8-10 12:58
答:向法院起诉。如果损失额鉴定价格在一万元以上时,涉嫌故意毁损他人财物罪。
回复时间: 2017-08-10 13:08
应当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7-08-10 13:09
你可以报警或是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8-10 14:43
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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