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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和三责险是如何理赔的

湖北 08-11 00:10  悬赏 0  发布者:wxb8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上个月出现一起交通事故,对方72岁骑电动三轮车逆行,我正常行驶,证照齐全无酒后驾驶,对方经医院抢救4天无效死亡,花去医药费28966元,这起交通事故本来对方负主责,我是次责,对方没有买保险,我方有交强险和50万商业险,最后对方律师和交警商量划定了一个平责,当时因为我的底线是不要我负刑事责任就行,没有提出异议,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现对方家属将我和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260312元,看过他们的算法是医药费,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安葬费,车损各项损失共计352520元,减去交强险122000,元等于230520元再乘以60%等于138312元,再加上122000等于260312元,也就是原告起诉赔偿的金额。经过开庭审理,保险公司发现对方出现了一个伪证,也就是对方是农业户口,原告方开出了一个在城市居住超过一年的证明,要求以城市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但事实上,对方为农业户口长期居住在农村,务农,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正是对方在家吃完饭去田间劳作的途中。所以被推翻,另外精神赔偿对方要求是50000元,因为双方都有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过高,保险公司认为30000元为宜,而且电动三轮车自重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超过25公里属于机动车,平责情况下赔偿比例应该是50%而不是60%,另外电动三轮车本身是一个旧三轮车对方没有对损坏进行评估,最后定为500元,所以经过保险公司依法核算应为193132元,其中交强险赔付120500元,剩下的19312元减去120500等于72632元由三责险按50%比例赔付也就是72632元x50%等于36316元,也就是最后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为120500+36316元=156816元,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涉及到我方,193132元减去保险公司赔付的156816元还有36316元,这个金额是由原告方全部承担,还是由原告和肇事方也就是我方双方按责再一次划分赔偿呢?这是对方提出的要求,我不知道合不合理,因为这不关保险公司的事了,保险公司不辩护不作答,如果是后者那么我还要赔付给对方36316x50%=18158元,我不知道这一点合不合理,现在感觉对方律师与法官相当熟悉,有帮着对方说话的言语,因为之前有我方已经垫付医药费和赔款,共计48966元,看意思是只能返还一部分。怕出现不合理裁定的情况,我现在迫切要搞清楚的是在保险够赔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出这个18158元。希望懂的人回复,到时再次开庭的时候好为自己辩护,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
现在根据有关的法律是先交强险后商业险,最后责任人,我也找到了相关法律,如下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照这个法律的意思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计算出来的应该赔付金额减去交强险剩下的由商业险按责赔付50%,剩下的50%属于仍有不足的部分需要再次划责赔付 ,到底是哪种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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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1 09:52
您好!从您的描述看,您的保险额度是足够的,并且您事先已经支付了医药费几万元,这在赔偿的时候是要扣除的,而且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划分责任后有三责险直接赔偿,不需要再次划责,所以您是不用自掏腰包的,建议您到庭上抗辩。
回复时间: 2017-08-11 09:09
对方要不要赔偿你,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将他列为责任主体,以及是否承担一定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肇事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综合判断,要不要赔偿以责任认定书里的内容为准。如果要赔偿的话,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护理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影响到赔偿数额。

主张住院伙食补助的话在主张医药费的时候同时主张就行了,一般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10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提供住院天数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进行勘验进行定损,如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保险公司就按约定进行赔偿。交强险优先赔,赔完后不足的有购买商业险的商业险赔,申请商业险进行赔付,赔付在不足由肇事方进行补足。另外,如果买了交强和商业之外的保险的话,赔偿是按照购买的保险险种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当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减轻赔偿责任总是会出现少陪或者不赔的现象,这种情况的话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是需要赔死亡赔偿金的,死亡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所以死亡赔偿金与年龄有关,因此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另外死亡赔偿金的伤残系数是按1计算的,不需要提供伤残证明。

目前法院既然已经介入了案件,那么积极准备诉讼是当前需要做好的事,然后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十五日不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就会自动生效。到时候只要被告有不履行的情形,原告就可以持一审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7-08-11 09:45
不用你陪,保险公司赔50%,受害人自己承担50%。
回复时间: 2017-08-11 13:55
您好,不合理的,责任五五分的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理赔的是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理赔的,且受害人还需要承担相关,与你无关。
回复时间: 2017-08-17 10:05
不用你陪,保险公司赔50%,受害人自己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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