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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黑龙江-佳木斯 08-12 13:12  悬赏 10  发布者:滕佩和 给我留言  回答:(6)
病人在地方医院就诊,经检查阑尾囊肿合并结肠癌,普外科副主任说没有发生任何癌转移,建议手术,并且说医院的结肠癌手术已经非常成熟,我们提出异议“老人岁数大了,有高血压,能不能经得起手术,已经76岁了,我们想保守治疗,放疗或者化疗,中医”
医生告诉我们“病人心肺功能正常,手术没有问题。没有保守治疗的方法,时间长了,肠管堵死后,排便就困难了。现在手术可以提高老人以后的生活质量,岁数大了,手术后也不用进行化疗和放疗,还没等转移,也许就因为其他疾病去世了”

11日上手术台后,因为心率太快,没有手术。
15日手术,手术后ICU 抢救5天,手术后当时就没有自主呼吸,左肺不张,依靠呼吸机,张主任说是因为病人有点驼背的缘故。
2小时后做胸透怀疑占位性病变,因为病人呼吸极弱,没法挪动,不能做CT.
17日用移动呼吸机做CT,CT扫描左肺占位性病变伴左肺不张。
最后因肺转移癌引发呼吸衰竭死亡。

51天后病历才送达病案室,拿到病历后发现医生不负责任。
术前的肺功能测试最大通气量MVV占预计值23%。因为数值太低,又补充了患者配合不佳。此项测定用于判定手术的安全性及呼吸系统疾病。医生没有再次检测。
确诊结肠癌后,医生没有做相应的癌症转移CT扫描筛查,我们咨询其他医院都说心肺CT扫描是术前检查必须做的。用于筛查出癌症是否转移。
如果癌症已经转移,我们是不会同意做手术的。
在这样的身体状况下,进行了手术,导致死亡。

医务科调查结论:
1.癌症病人不一定都做CT扫描。
2.肺功能测试没有问题。

我们如果起诉会有胜算的把握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2 13:14
这是可以先对此进行鉴定的,按照鉴定结果来处理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0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12 13:25
如果医院全面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且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过失,医院对于病人的死亡是不负责任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12 13:39
你好,需要鉴定确定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8-12 15:24
如果医院全面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且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过失,医院对于病人的死亡是不负责任的

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8-12 20:54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回复时间: 2017-08-15 07:24
你好!首先,封存病历。其次,医疗事故认定。再次,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最后,着手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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