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甲:久居国外。在国外经营着一个合法的A机构,业务面向全世界。半年前和乙与丙合作国内B机构

福建-福州 08-12 20: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甲:久居国外。在国外经营着一个合法的A机构,业务面向全世界。半年前和乙与丙合作国内B机构,占55%股份。
乙、丙:占B机构45%股份并负责管理B机构,但没有领工资和还没分红。另外还做与B机构没有任何相关的其他业务(部分属违法行为)。
甲的A机构曾委托乙和丙作为国内开展合法业务联络人,但未有业绩也未付工资。
乙和丙被捕后,2人同时供认自己只是小股东,大股东是甲,而没有具体说明B机构的股东还是他们违法行为的股东。
也一定同时说了是受聘与甲的A机构的。
目前甲被当做是他们违法行为的大股东而被网上通缉(已从公安局内部电脑确认到),请问甲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辨明清白而解决被网上通缉的这件事么?
可提供证据:
1.所谓股份比例是B机构的股份比例
2.B机构只有合法业务的收入
3.B机构只有合法业务相关的开支
4.A机构和乙的违法行为不是同一立场,即不是他的同一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2 23:43
这种情况建议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8-14 06:30
建议可以来电咨询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河北石家庄
山东聊城
黑龙江黑河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72239
重庆 江北
人气:3931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