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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佰仟金融办了两个分期付款,第一个是四仟,是朋友用我身份证办的

云南-昆明 08-12 22: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佰仟金融办了两个分期付款,第一个是四仟,是朋友用我身份证办的,已经还了十期,每期326、85元,第二个是我自己办的首付300元,2698元的手机,己还了七期每期281.35元,我办的时候工作人员说三个月后可以申请一次性付款,但是到了三月后申请,就多出240元的财务服务费,办之前沒有生告知我有这些费用,我去找过办分期的人,她答应我她会处理,到现在一直没处理,之后我就没还了,因为多出这些费用,我被骗了到现在我一直沒还,我就不明白了,我办的是分期付款,怎么就变贷款了,我还了伍仟多了,而已现在又变成还欠她们九件仟多,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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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3 07:46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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