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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商五级2016年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单位安排我上岗因为我认

湖北-荆门 08-13 10: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工商五级2016年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单位安排我上岗因为我认为工作不合适跟因为车间主任说不要我了然后我离岗并于当天找到公司领导提出的诉求并说明我的离岗原因及不适应工作的原因后来公司同意给我发放生活费但没有旅行后来我多次向公司领导反映他没得到解决我只好12016年十月份申请劳动总裁要求发放伤残津贴,但仲裁庭不支持我的诉求且公司同意为我安排任何工作但中凯判决后一直未履行承诺,于是我于2017年元1月8日通过邮政寄送一份要求安排时当工作的通知告知函,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于2017年元月11日通知我上岗,但又于同天制作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过短信的方式发到我手机上,理由是旷工。并要求我限期去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我认为他的解除理由不成立,是非法解除合同,担心办理工作交接签字会影响解除合同的性质,即代表我同意公司的解除合法,从而影响我解除合同的待遇,所以我一直未签字,公司也未支付相关的待遇。如果我现在办理工作交接并签字后,如果公司还是为支付相关的待遇,我是否可以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赔偿金额,法律是否会支持我的主张?办理工作交接我的签字对这一诉求会否有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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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3 21:19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8-19 09:50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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