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两辆电动车相撞

山东-潍坊 08-13 17:05  悬赏 25  发布者:jun991…… 给我留言  回答:(2)
两辆电动车在小区门口相撞  小区门口朝南 对方从东往西走 在小区门口两人相撞 对方没减速 我减速,然后我电动车装向对方电动车右侧 对方往他骑车的方向摔倒 对方皮外伤 我跟对方均有皮外伤 到时报警 交警还没来 我跟对方上附近药店包扎了一下 费用我出 在包扎的过程中 对方销警 包扎好之后 对方跟我都走了 过了两个小时 对方的姐姐 打电话跟我说 对方腿疼 要去医院检查 而且费用让我出 应该是谁的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13 17:43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8-14 09:29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