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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协议

广东-深圳 08-15 17:08  悬赏 0  发布者:ANNIE-…… 给我留言  回答:(1)
参加实习时,学校要求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公司要求修改协议,本人对修改过后的条款存有疑虑。
1.由于非乙方原因在甲方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地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与丙方自行负责,甲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配合。
这里甲方是否表达存在歧义,推卸了原本应该承担的工伤责任?
2.实习培训期间丙方必须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交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保险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负责补足。
我认为丙方(学校)没有责任补足,在这里,甲方是不是也推卸掉了原本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两项条款是否侵犯了我本应得到的权益。
我应不应该签署这份实习协议,或者提出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应该怎么修改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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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5 17:24
如条件苛刻,可以不签订,另谋高就。祝你好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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