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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北京 08-16 12:24  悬赏 0  发布者:闫桂兰 给我留言  回答:(5)
租户与中天置地房屋租赁公司合同到期,第一:中天置地迟交房屋7天,应该怎样赔偿租户损失?
第二:因中天置地推迟交给租户的房屋墙面湿,为晾干,有异味,造成租户出租困难,影响出租20天,这损失应该怎样赔偿?
第三:租户在合同中明确备注:居住,不超4人,如居住人数增加或铺位增加,将增加房租。但中天置地违约常住5人,还有一人临时居住。这是否属于违约?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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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6 12:28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8-16 12:29
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8-16 12:51
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分析。
回复时间: 2017-08-16 13:07
可以  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8-16 13:54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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