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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结婚半年,性格不合,男方提出离婚,婚前给的彩礼

福建-厦门 08-19 10: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律师你好,请问结婚半年,性格不合,男方提出离婚,婚前给的彩礼需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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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9 10:27
部分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8-19 10:28
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8-19 10:29
不需要的
回复时间: 2017-08-19 10:40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91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19 10:50
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2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19 11:09
已经结婚,可以不退 。
回复时间: 2017-08-19 10:26
已经共同生活,彩礼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8-19 14:13
已经共同生活,彩礼不需要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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