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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去年8月份上班途中出的车祸,交警判对方轿车主责,我爸爸电瓶车次责

浙江-绍兴 08-23 19: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爸爸去年8月份上班途中出的车祸,交警判对方轿车主责,我爸爸电瓶车次责,去年住院的手术费对方保险公司垫付了一万!其他费用我们自己垫付。现在马上要拆钢板了,要住院!所以麻烦律师们一一帮我回答一下问题!1:我们应该什么时候去找肇事司机?现在过了一年去找他们还会不会承认?需不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去找肇事司机?2:对方保险公司现在还会垫付手术费吗?3:因为我爸爸是上班途中出的车祸,属于工伤,去年已经拿到了工伤认定书,厂里面应该怎么赔付呢?厂里面的赔付跟我爸爸和肇事司机的主次责任有关系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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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23 19:53
可以工伤和交通事故两边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8-23 23:34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双向获赔。
回复时间: 2017-08-24 17:23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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