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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欠条合不合法?

广东-中山 08-26 14:31  悬赏 5  发布者:陈建辉 给我留言  回答:(6)
欠条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承认曾向xxx借过叁仟圆整(3000元)。
                                             欠款人XXX(身份证号码)
                                             日期:xx年x月x日
(最后是对方的身份证上面的地址和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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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6 15:22
可以证明是借了3000元钱的。
回复时间: 2012-08-26 19:53
可以证明借了3000元
回复时间: 2012-08-27 10:04
可以证明。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2-08-27 10:58
可以证明借了3000元钱
回复时间: 2012-08-27 15:27
证明借款的事实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8-30 09:45
已经可以证明欠款事实,合法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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