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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败诉.乞求帮忙指点
山西-晋城 12-01 23:17 悬赏 0 发布者:横平竖直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审裁定:
......
2007年4月26日,本院收到周X河等7人的起诉状,要求晋C市C区钟J庄街道办事处东L匠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东L匠居委)停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违法侵权行为,追回已挪作它用的部分款项并支付征地补偿费和全额安置补偿费21万元。
经审查,本院认为:起诉人与东L匠居委不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且起诉人的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周X河等7人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西省晋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年4月28日
终审裁定:
……
上诉人周X河等7人因承包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纠纷一案,不服晋C市C区人民法院(2007)城民初字第43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1、撤消晋C市C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裁定原审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上诉人与东L匠居委会承包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纠纷一案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三款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以上规定说明,土地补偿费“分不分,总额分多少”这些问题,属于村民自制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东L匠居委会虽已收到土地补偿费,但对该补偿费未作出任何分配方案及分配数额决定。故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上诉人周X河等7人上诉理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三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07年8月5日
......
2007年4月26日,本院收到周X河等7人的起诉状,要求晋C市C区钟J庄街道办事处东L匠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东L匠居委)停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违法侵权行为,追回已挪作它用的部分款项并支付征地补偿费和全额安置补偿费21万元。
经审查,本院认为:起诉人与东L匠居委不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且起诉人的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周X河等7人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西省晋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年4月28日
终审裁定:
……
上诉人周X河等7人因承包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纠纷一案,不服晋C市C区人民法院(2007)城民初字第43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1、撤消晋C市C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裁定原审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上诉人与东L匠居委会承包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纠纷一案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三款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以上规定说明,土地补偿费“分不分,总额分多少”这些问题,属于村民自制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东L匠居委会虽已收到土地补偿费,但对该补偿费未作出任何分配方案及分配数额决定。故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上诉人周X河等7人上诉理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三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0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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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yiwenzhongguo
- 给我留言
- 2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02 07:39
终审裁定应该是最后判决了吧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02 08:54
终审裁定叙述得很清楚了,居委会虽已收到款,但还未作出分配方案和分配数额,如何分配是村民自治问题,不是法院管辖范围,如何分配应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 1195204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2-02 10:42
尽快召开村民大会,确定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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