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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您好

四川-绵阳 12-02 00:55  悬赏 15  发布者:法律不完善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2008月最高人民法院的11号法释中有一条“被通知参加诉讼”,请问什么叫“被通知参加诉讼”。
问题补充:
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1号)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这儿的“被通知参加诉讼”,是指作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也就是说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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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2 08:19
法院以法定的方式通知,一般为书面通知
回复时间: 2008-12-02 08:54
应该参加诉讼的人,因原告并未列入被告或第三人中,法院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
回复时间: 2008-12-02 10:34
可以是共同的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08-12-02 11:07
同意上诉律师的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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