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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问题

河北 05-04 17:27  悬赏 0  发布者:kevin小……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公司有几个特殊的员工。
有些员工是因为原单位效益不好而应聘我公司上班,据本人要求,保险由原单位缴纳,无须新公司缴纳和报销。这类情况我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我个人觉得依照劳动法规定,这种全日制劳动者必须出示原单位同意其劳动者可以兼职的证明,我并且不管原单位是否给他缴纳保险我也必须给他缴纳。
还有些员工,原单位效益不好,未下岗,劳动者为了将来退休方便,借助原单位的平台缴纳保险,之后凭票据来公司报销。这类人我该以什么办法去解决呢?是不是也应该无视劳动者之前的缴纳保险手段,来公司后公司强制统一缴纳保险,不允许劳动之通过其他手段缴纳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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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05 17:24
您好,对你所述的情况,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当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法理角度来说,医疗、养老保险在劳动者其提供原单位缴纳证明后,你单位无义务再重复缴纳。对于工伤保险则建议你公司给予缴纳。
对于来你公司报销保险费用的员工,建议你保存好相关票据,可以作为你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据。虽然这不符合劳动法要求,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相关问题的细节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答,您如还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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