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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求教

 08-28 14:17  悬赏 0  发布者:ly9635……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甘肃 回答:(1)
请教:
     我上份工作是在保险公司担任内勤出单员,负责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工资以绩效方式于次月15号之前发放。
     我于今年7月初提出辞职,约定8月1日起正式解除合同。但离职后,7月工资迟迟未发,询问保险公司后对方答复:因为我今年4月录入的一个信息有误,客户于8月4日要求退保,中间产生了保费差价,客户不承担,要我承担部分,工资要等差价结算完,9月才能发给我。
     在我认为:第一,在系统录入信息时录错是常有的错误,变更时只需要做一份批单即可,无需退保;第二,7月的工资结算可以在8月进行,但不应涉及8月我离职后的金额;第三,保险公司方认为我4月的错误导致金额有差,跟退保发生在8月没有关系,那8月之后又有退保事件,又有了金额差,还要来问我收回之前的工资吗?
     我想请问:发生在8月的退保,与我离职前最后一个月7月的工资有关系吗?恳请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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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28日 18时55分
你好,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情,给你作出满意的答复,建议你来电详询或者来我办公室给你当面详细咨询,顺便查看律师事务所以及本律师的相关证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热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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