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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协议

辽宁 12-02 11:49  悬赏 10  发布者:2376黄小……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买了商业网点,原房主和租房人还了2年协议没到期。协议中有一条:有一方违约,赔偿对方的年租金(10万)的30%违约金。现在房子想自己用,我可以不履行协议吗?赔偿钱给租房人。要租房人不同意,我想提前终止协议。这官司可以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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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2 12:08
自己违约,以支付违约金为条件,然后提起诉讼收回房屋。这想法不现实。最好的办法是找对方协商,或则找出承租人违约事实,再提起诉讼,解除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是维护交易秩序,法庭不可能支持你。
回复时间: 2008-12-02 12:24

 你买了房屋,原租赁合同对你继续有效。你可以解除租赁协议,但是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就是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08-12-02 13:37
你想收回房子,属于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08-12-0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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