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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广东-深圳 08-30 22:07  悬赏 0  发布者:胡俊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首先请原谅我在您百忙之中打扰到您,如给您带来不便请敬请谅解。自己虽然身为一名大学生,但对于婚姻法一概不知,所以愚昧之时想请教律师您一个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同于城镇般那宽裕的生活条件,家里也没有主要的经济来源,无奈叔父这一辈不得不南下广东打工来维持家里的正常开支,所以堂妹自小就是被爷爷奶奶带大,跟父母一年中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这样一个家庭,对于这样一个女孩,从小就少了爸爸妈妈的贴身关怀或许是很不公平的。可没办法,事实如此,生活总得继续,所以必须得接受这样一个现实,然而这样一个现实却造就了她和爸妈间存在着极大的代沟。这和她爸妈共同生活后表现得愈加明显,双方根本没有共同语言去沟通、去交流、去和谐,总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得喋喋不休,也许这更多的是家庭因素而所造成的弊端吧。那年是2008年,堂妹还是15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她如此喜欢感情用事。对人对事毫无道理可言。于是冲动之下辍学了。可见她的幼稚不懂事。
    
    2010年。堂妹想拜托爸妈的束缚和喋喋不休的唠叨。于是独自一个人出广东来了。而此时叔叔和婶婶却仍留在湖南。在熟人的介绍下,她到了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厂开始了自己的打工生涯。那时,堂妹17岁,这对于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女孩来说是一种自食其力的挑战。可是毕竟17岁。外面的花花世界人世百态多多少少会让她充满着好奇和憧憬。所以工作没多久。她遇到了自己的初恋、后来的老公,也是现在孩子的爹。这个男人来自云南的一个偏远山区,88年出生,比我堂妹整整大了5岁之多。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他们从相识、相知到相恋再到怀孕这个过程,家人是毫不知情。也许他们都还年轻吧,好玩、冲动,只图个一时之快,根本不考虑责任,不计较后果。直到后来两人相处久了,了解多了,在感情和生活中的矛盾和摩擦就不断的产生,于是他的坏脾气就显露出来了,动不动就是打我堂妹。堂妹再忍无可忍后,终于把事情的全部经过一五一十的和家人说明到白了,当时家人一致反对,极力劝阻。原因只有一个,很简单,不能嫁到云南那么远。我想每个当爸妈的大都会是这么想吧,毕竟是自己的亲身骨肉,不忍心让堂妹一个人带着十七年的亲情、友情、乡情去到另一个地方,然后从新开始,创造一个新的回忆,之前的,也许都会成为过往。可是为时已晚,当时堂妹已经怀孕6个多月了,要是把孩子去打了,只会有生命危险。再说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所以,只有唯一的一个选择了,那就是把孩子生下来,然后成全他们。可是叔叔却说当这个女儿死了,户口簿也不会让堂妹拿去成全他们的婚姻。所以,直到现在,他们也还没有成为正式的合法夫妻。

    2011年年初。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挺可爱的女孩。对于孩子的出生,双方家人理应是开心高兴的。可是我家人这边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而是矛盾重重。婶婶的不忍流泪在此刻崩溃了。而叔叔的牛脾气在此刻爆发了,只有家人一提起堂妹的事,他就砸家里的电器家具来发泄,还说要是家人再插手这事,就要和所有人断绝关系。面对这种结果,我想大多人都是不愿意接受的。所以只能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去期待着,最底线的期待着男方能对我堂妹好一点,有时间可以常回来看看。可是事与愿违。家人常常收到的信息或者电话,都是堂妹抱怨和感叹的讯息。她时常说她过得不好,一点也不好,身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生活的一切重心只于她一个人,每天就是跟着男方家人做死的干活,不听话就是一顿暴打,最终自己只能陷入被动的境地,心里最多的就是寂寞、思念还有痛苦。她很多次提出回家,可是男方不愿意。他说这辈子也别想让我堂妹回来,也就等于说是一辈子呆在那里做牛做马了。堂妹逃过一次,结果被男方抓回家打了个半死。诶。真无奈。

    从湖南远嫁云南,为了一个男人,来到离家上千公里的地方生活,带走的是两位老人以及所有家人心上的那根线,长长远远的,放到了她在的地方,然后来来回回的扯动,她的开心和不开心都时时刻刻牵动着家人的心绪。试想下,一个尚未脱去稚气的女孩以一个女人的姿态扮演一个妻子的角色,以一个家庭煮妇的姿态扮演儿媳的角色,以一个坚强的姿态扮演母亲的角色。可是堂妹她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在家里千金公主的她,在那边每天就是起早贪黑机械式的干农活、家务活,不听话就是被那男人拳打脚踢,没有安排自己时间的权利,这算是什么一回事呢,这算不算是侵犯了人身自由呢。律师,真心希望您能给予我回复,给我些建议,帮帮我的堂妹,帮帮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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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31 11:06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什么是夫妻感情确破裂呢?法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2-08-31 08:44
都没领结婚证可以随时离开!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没什么好回答的!
回复时间: 2012-08-31 13:20
没有领证不算夫妻。可以报警告对方故意伤害,然后离开,或者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小孩抚养权进行分割。其他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主要是自己要不要走。要走的话,肯定有办法。
回复时间: 2012-08-31 15:44
没有领结婚证,他们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如果你堂妹真的想离开,只需要离开就行,如果男方阻止他离开或者打她,那就一定要报警。他们家人构成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主要是看你堂妹是不是真的愿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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