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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08-31 11:51  悬赏 25  发布者:寂寞的风01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3)
我与王某于2006年9月,经人介绍结婚,于2008年8月生下一女孩。结婚以来妻子一直没有融入新家庭,我和孩子都不大过问,我生病了她也不过问。2010年年底卖了一套新房子,我和父母共同出资,我的份额很少,妻子一分钱没出,装修和搬家都没家来。截止到2012年8月30号,有5个月未回家,孩子也不过问,我已提出了离婚诉讼,已开庭一次,未宣判。法官说现在的房子,妻子分到0.1--0.4左右的市场价格,请问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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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8月31日 12时35分
这套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你妻子在外5个月是外出打工了吗?你和你妻子已经登记结婚,你们就是一个共同体,你们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你的出资就是你和你妻子的出资。如果离婚,你妻子会分到不到一半的房子。如需更多帮助,请来电咨询。
追问:

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她的钱自己拿着,房子没出一分钱。

回答:

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那房子就归你父亲和母亲所有。如果离婚的话,就没有你妻子的份额。除非他能证明购买房子你也出资了。

追问:

有我名下5万元的贷款,已经还了,不知有什么影响不。

回答:

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追问:

法官说的,我和父母是共同居住,房子有我的一部分,我妻子至少有0.1的房价所有权。法官说的对不对?

回答:

房子登记在你父亲名下,按法律规定这房子属于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至于你的出资,可以按照借贷关系处理,是你父亲借你的钱,那么这套房子没有你的份额。你妻子主张是共同财产的,她是要举证证明的。建议请律师介入帮你处理这起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建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31 12:06
登记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况下,有可能这样判决。
追问:

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

回复时间: 2012-08-31 13:09
房子是你父亲的名字就是你父亲的财产和你们没有什么关系。至于你的出资,可以认定为对父母的赠与,也可以认定未借款,认定为共同购买比较牵强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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