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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有心脏病,家庭困难,希望工作,如何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上海 08-31 16:17  悬赏 0  发布者:渴望ABC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司有一心脏病工人,因家庭困难,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但我公司担心在工作期间病发,引起生命安全或造成残疾对公司造成麻烦,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我司是否还可以继续留用此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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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 李萃律师 VIP
  • 电话:18019123660
  • 1491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31 16:45
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12-08-31 18:08
建议不要留用。道理很简单,你们免除工伤责任的条款,法律会判定无效。
我的补充: 2012-08-31 18:08
建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为公司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请记下我的手机号码,如有需要,欢迎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31 21:33
有风险,如果要用,应当及时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医疗保险。
建议你公司聘请专业劳动法律师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公司健全制度、规范用工、防范风险。
有意向的话,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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