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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上诉还是上访

浙江-温州 09-02 00:02  悬赏 0  发布者:long52……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求帮助我们分析内容性质,我们上诉和上访的区别。
事由:我们被合伙人林XX、黄XX为“中间人”误导洗脑;因其两人长期在外施工、作业、承包工程,他们说有2个标段合在一起工程工程量2个亿有很高的利润等,我们没做过工程就上当了。五个股东协商通过让他俩拥有30%的股份但只付40万资金。让他俩全权负责工程。中标人陈XX利用宁波和三门两家公司资质进行投标,中标后陈XX代表两家公司转让工程承包。2011年3月17日从陈XX手中承接了两个标段工程施工任务。并于2011年4月1日与甲方两公司代表(陈XX)签订了承包协议。合同价款为:甲方收取投标所投入费用1250万元、加上甲方后期支付的代理费、公证费、开工费、保函等 “投标费用”总价值为1840万元。两公司的管理费不包括在内。
我们先付给甲方(陈XX)“投标费用”即好处费500万元,付给5标宁波远翔公司353.7282万元,我们按标化建设了两个项目部、搅拌站、预制场、水电押金等合计付出467.1305万元,人工费、生活费、差旅费、招待费等105万元,三个月之内共计付出1425.8587万元。加上后期等业主“变更”的7个月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及利息600多万元。我们前期付出人民币共计2000多万元。
我们的遭遇不但得不到他们的同情,反而陈XX通过上级关系和公司联手直接拿走了4标400万元工程预付款,套去5标工程预付款268.5万元。而今年3月1日我们好不容易等来了开工通知,甲方(陈XX)又要一次性讨回剩余700万元,“投标费用” 即好处费,利息另算。因业主领导是他学徒等关系很好。多次请上级来施压,5月8日晚上19点20分又叫两车黑社会的年轻人在项目部拿刀相逼,说要砍掉苍南光头、即我们出资最多的投资人,19点41分我们报案19点57分三位公安民警到达现场。甲方(陈XX)等人使用恶劣手段逼迫我们退出工程。为了保命和不影响国家工程建设,我们只能妥协归还工程,经三方调解我们前期投入资金中不计利息亏本500万元归还甲方。甲方(陈XX),因我们其中一股东林XX的外甥是当地县委的头把手,甲方(陈XX)教唆林XX代为承接。于2012年5月12日结算出字据,我们三人退出股份,有股东会决议。后面他们两人写欠条;内容是
(借条)
今借到姓名XXX人民币XXX万元正。此款用于玉环县76省道第四、第五标段工程投资。
注:还款时间.2012年7月15日至2013年6月每月按总款10%还款,利息1.2%计算。
     借款人:林XX   借款人:黄XX
同意该款在76省道第四、五标段工程款中支付
张XX   和公司项目章
见证人名字和日期

张XX是5标公司项目经理负责 
出条三张计人民币968万元
当天我们撤出工地回家等待。等到7月15日付款时,我们催款来到工地,林XX和黄XX两人说工程已经归还中标人陈XX了,又亏了200万元正在对账, 陈XX又说是公司收回 。公司又不承认说是中标人的事,公司方只能配合调解,三方不守信誉拒不还款相互推托,还说要我们再分担处理我们不能接受,我们股东林XX和黄XX身为股东、又作中间人骗取我们资金导至我们现在的生活处境,实为不忠。
他们的操作使我们至今分文未收。我们几百人口面临生活困难无家可归。
综上所述两家公司利用本地人陈XX,林XX通过掌权领导和地方官员参与。明知工程预付款是专款专用,他们切能一手遮天拦为自用。他们利用工程非法转卖、骗取资金后又耍手段占回工程。让我们背负着高债无家可归。现在我们的生活处于绝望之际,我们多次想要上访又怕全本无归。多次想上诉又怕拿钱慢,再说费用也是问题。
    现求助于社会,帮助分析我们的受骗性质,帮助我们用哪种方法能一次性拿回该属于我们的钱。为受骗弱体主持公道、维护我们法制社会的法律遵严;让我们几百人口能重返家园、深深感受我们法制社会的温暖。 谢谢 ! 谢谢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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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2 09:18
面询律师吧
回复时间: 2012-09-02 07:41
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02 13:29
建议和律师面谈,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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