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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广东-深圳 09-12 20:31  悬赏 0  发布者:富裕照相馆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第一个建房工程结算时欠5万元,第二年想补交没补成,第三年那时正在商量第二个合作工程,在第二工程开工前3个月打了一笔9万元的款给他们。我的意思是补交款后多余的作为第二个工程筹款。这点我没有念明,以为兄弟给钱就是了。可他们故意写成第二个工程款。不抵销第一建房款,结果第一建房款一直欠着,最后结算时他们说是借来的款建的,由于我不及时付款造成他们利息损失。请问:与第二个工程开工提前3个月把钱打过去了,他们为什么不及时止损,把我的款扣掉,先把借款还了。由此造成的进一%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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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9-12 20:46
可以起诉追讨
回复时间: 2017-09-1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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