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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合同如何维权?

辽宁-抚顺 09-02 15:24  悬赏 0  发布者:杨晓东5 给我留言  回答:(4)
租房协议
  房主***将武功街一处房子租给###使用,年租金四千八百元整,2008年2月1日-2009年2月1日。
  从2008年2月1日至到房屋动迁为止,租金一年一交,租房期间双方有违约各赔付对方八百元整。
  如动迁房租按实际实月返给###剩余房租款,租房期间双方有约各赔付对方八百元,如房子到期###有权优先租用,如不租提前三个月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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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2 15:41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回复时间: 2012-09-02 15:44
这个合同我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不知道你说的不公平是哪方面,租金过高吗?只要双方不存在欺诈,在共同协商及出厂达成的合同都是有效地。
回复时间: 2012-09-02 17:48
您好,
不存在显失公平,你如认为显失公平,可以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9-02 17:55
需要详谈·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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