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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退学退费问题

辽宁 09-04 18:10  悬赏 0  发布者:woqiuz……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农村孩子今年在博创高中仅读了两天书(8月28日报到,8月31日上午就办完退学手续离校。),交的3700元相关费用[住宿费800元/年,伙食费500元/月,书费800元/年(现只发了150元的书),军训费200元(仅发了一套迷彩服),物品押金200元,杂费(体检、保险、4套校服)600元,备品费600元(被褥等)]就被告知仅能退920元(住宿费720元和物品押金200元),而且要等到明年9月开学才能退,这合理合法吗?
我查阅了《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发现该学校的做法于情于理都很难让人接受。在此想问下律师怎样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这个孩子的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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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4 18:35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了
回复时间: 2012-09-04 19:30
建议先协商,或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一下。
追问:

如果起诉的话,律师费用多少啊?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啊?

回答:

有可能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还是建议协商处理。

追问:

据《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3、学生因自身其他原因退学,区分以下不同情况计退:
属学历教育的,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涉及义务教育的,以学校收到拟转入学校接收通知)之日起计算退费额,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作为对学校办学成本和学生违约的补偿,学校可向以上退学学生收取学年学费标准的10%作为补偿;属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因其学生与实验的特殊关联性,经省教育厅确认,可向退学学生收取学年学费标准的20%作为补偿。
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学校,学生于开课三日内(含三日)退学的,退还学生全部费用;超过三日的,学校应自学生退学的下月起,按学年(学期)标准按月计退深入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 其他非学历教育学校,学期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学生于开课三日内(含三日)退学的,退还学生全部费用;超过三日不足半期的,退还50%;超过半期的,不予退费。学期在一个月以下,学生于开课二日内(含二日)退学的,退还学生全部费用;超过二日的,不予退费。 4、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已经发生的,实物归学生所有,缴纳的伙食费扣除实际发生额,余额部分全部退还学生;尚未发生的,全额退还学生。
A、民办高中属于学历教育还是属于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啊?
B、如果属于学历教育,那规定中“学校可向以上退学学生收取学年学费标准的10%作为补偿”一条,按他们的做法肯定是要收取的了(因为该给退的都不想退呢),怎么样才能阻止他们收取呢?
C、如果协商不成,起诉的话,相关费用得多少钱啊?

回答:

诉讼费用没有多少,律师代理费具体和承办律师协商。

追问:

A、民办高中属于学历教育还是属于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啊?
B、如果属于学历教育,那规定中“学校可向以上退学学生收取学年学费标准的10%作为补偿”一条,按他们的做法肯定是要收取的了(因为该给退的都不想退呢),怎么样才能阻止他们收取呢?

回答:

建议到当地教育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05 10:12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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