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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控告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广东-中山 09-21 19:27  悬赏 0  发布者:佳佳佳树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6年10月接管公司的外请车事宜,在期间有存在虚报车价格,共2180元但事后已经向公司上级写出书面报告明确此事并请求公司从轻处理,事后一直有想公司上级了解此事的情况,可上级就要我办理离职手续后也不告知此事如何处理,可办理离职手续时我有在财务部存在借款单据问题在做,可当我全部做完借款单据报销后公司上级则说我欠公司1674元,问我是否有单据再做,可是我已经全部单据都做完了,后告知我不必上班还说后期我的工资会结算给我可是并没有结算给我,事隔2个月后发出律师函给我要求我归还公司1674+2180,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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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22 10:44
您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9-21 22:39
如你事实向公司有借款且尚欠1674元及虚报车价差2180元,你应该归还公司;但你的工资公司应该支付给你。
追问:

我事实存在公司借款但我该做的已经做好报销单了,可公司就认为我拿走了借款,也没有与我协商就发出律师函我该怎样做。

回复时间: 2017-09-22 12:46
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绝。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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