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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

 09-07 11:08  悬赏 0  发布者:jl3031……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回答:(3)
我与我现任丈夫2004年结婚,2007年购买了一套房产,写的我的名字,后来2009年离婚(为了孩子户口迁移)财产无争议,2010年复婚至今,请问2007年购买的房产,现离婚应如何分配?另,我丈夫在婚前还有2套房产,但都没有写他的名字,写的其他亲戚名贷款,我俩共同还贷,但我没有还贷证明。请帮助告知如经法院将如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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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电话:13180101358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07日 11时14分
——以2009年的离婚协议约定而定,约定归你所有的,即为你的婚前财产,至于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除非有还贷证明,否则难以主张,证据包括银行的转账凭证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那2009年离婚的时候没有协议说明房子归谁呢,但是我的名字,是否为我婚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7 11:12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只要证明婚后共同还贷行为就可以了。
  • [黑龙江-哈尔滨]
  • 此号已不用
  • 给我留言
  • 4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07 11:13
没有证明怎么能说是你在还贷呢???取证很关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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