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陈铠楷  刘平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发生这样的事,我有没有责任?我要负责赔偿吗?

上海-黄浦区 12-03 09:11  悬赏 20  发布者:xingxu…… 给我留言  回答:(3)
酒吧里招聘女孩子充场,有一家文化公司代理招聘,而文化公司为了找到人,要我像他们提供充场人员,相互合作,文化公司跟酒吧谈好充场价格后就是抽出他们其中的提成作为盈利,由于是我提供给他们的人员,文化公司也会抽一点提成给我。我提供给文化公司做充场的人,他们都是自愿的,他们每晚也会得到报酬。我提供的充场人员在酒吧里上班,在公司里打卡,成为酒吧里的员工,我不需要到酒吧去,充场人员在酒吧里发生事情,我有没有责任?我需不需要负责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3 11:00
属于代理人,承担代理人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08-12-03 09:55
需要,因为员工是你招来的,还要看事情的原因,如与文化有关他也有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08-12-06 10:46

 你与文化公司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你的义务是保证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他们发生什么事情,与你是没有关系的。当然,如果你在背后操纵他们从事非法交易,或者明知她们从事后非法交易而仍然从事居间介绍,严重的话,你就可能涉嫌犯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上海杨浦区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09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161
广东 广州
人气:3925120
广东 深圳
人气:20834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802
山东 东营
人气:257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