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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做是否合法,我要的补偿能否要回?

河南-濮阳 09-07 12:34  悬赏 0  发布者:靳斌斌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2012年2月向公司交3000元现金做押金,打了收条,还签定了一张协议:“我在学习和上岗期间如有不听从领导安排,3000元押金作废。”口头协议:“学习期间每月1500元工资,学期3个月。”然后回公司上班一月4000——5000元工资。学期满了之后,因公司没有工作,又派我到外地上班一月,工资一月1500元。至2012年7月回公司,然后回家休息。至2012年9月仍未上班,所以要求退还3000元押金,并补偿误工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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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7 12:48
要求退还3000元押金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2-09-07 14:10
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并要求补发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9-07 14:2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9-07 14:54
要求退还押金并要求补发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9-07 17:55
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应当返还,可以要求补齐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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