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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09-07 15:12  悬赏 0  发布者:152487……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荆门 回答:(7)
咨询一个事情,我在8月31号骑摩托车和宁外一张摩托车相撞,当时都没报警,我走错车道,那个人腿伤一点皮,我把那个弄到医院检查没问题,我买了点药给那个人,那个人宁外要了我500元,算私聊吗?今天那个人腿又肿了,那个人在来找我,我还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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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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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9月07日 17时59分
你们是私了了此次纠纷。经检查没问题,软组织挫伤,很轻微的,买点消肿止痛、活血化瘀的药,很快就好了。500元差不多了,没什么问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7 15:23
——建议签署一份赔偿协议,否则对你不利。
回复时间: 2012-09-07 18:14
通俗的说就是私了,用法律术语就是和解。最好要留下书面凭证,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2-09-07 18:44
私了也是需要说清楚的 最好书面写一个东西 否则没完没了
回复时间: 2012-09-07 22:59
如果没有新的伤情问题出现,损失在五百元以内,你可以不负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16 15:11
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9-17 10:17
一定要签订一份协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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