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同为雇用关系导致的死亡需要赔付吗?

湖北-宜昌 09-07 17:29  悬赏 0  发布者:香茗谭 给我留言  回答:(10)
甲建房,请乙帮助拖水泥,乙把水泥拖到目的地后就下车喝茶去了,甲请人帮助其下水泥,丙正好经过,自告奋勇的说请他下水泥,两人口头商议好价格后,丙和另外一人便帮其下水泥,水泥下完以后,丙从乙的车跳往甲停在乙车旁的车上,因没有抓住,掉下车摔死.现在丙的家人将甲乙两人告上法庭,现在问:乙有没有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7 17:39
丙跳车导致摔死,是本人在完成甲方劳务过程中操作不当,与乙无关,乙方无需承担责任。丙可以要求甲方给予赔偿或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9-07 18:01
乙如果没有下水泥的义务,则没有责任赔偿。义务已经诉讼到法院建议与律师面谈咨询或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07 18:39
你好!按你的陈述,乙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2-09-07 18:53
乙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07 19:17
丙跳车导致摔死,是本人在完成甲方劳务过程中操作不当,与乙无关,乙方无需承担责任。丙可以要求甲方给予赔偿或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9-07 21:06
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08 19:22
你好,乙没有责任。由甲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08 20:46
乙无责任,甲有
回复时间: 2012-09-08 23:38
乙如果没有下水泥的义务,则没有责任赔偿。义务已经诉讼到法院建议与律师面谈咨询或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10 10:28
乙如果没有下水泥的义务,则没有责任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山东淄博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641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3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