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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有银行转账记录,婚后女方加名字,万一离婚产权如何分割?

 09-08 13:31  悬赏 20  发布者:huangt……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徐汇区 回答:(5)
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贷款买的房子,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但是没有保留转账回执单,可以查到转账记录,产证写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加女方名字,想请问下:
1、万一以后离婚,产权将如何分割?是扣除男方父母付的首付那部分再算共同财产分割吗?

2、当时男方父母虽然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其中大部分是父母本人在银行转账的,少部分是亲友转账的,男方当时单独写了个借条,说明这部分也是父母提供的(女方不知道这个借条的存在),这个借条有没有效?
问题补充:
看过各位律师的答复,意思是说加上女方名字后,男方父母出的首付也算共同财产? 离婚后也要分一半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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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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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9月08日 15时30分
加上以后,一般平分,首付不必另行考虑。
转账可证明出资来源,有顾虑的,产权人有权不加名。
追问:

陈律师你的意思是说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释男方父母的首付不用考虑,只是出资来源而已?都算共同财产平分??

回答:

加名以后,房屋就是共有了,未有特别约定的,离婚时只分房,不分出资,也不分首付还是还贷。

追问:

按照产权的登记制度,房屋是共有的,那请问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是不是算双方的共同债务?万一离婚是不是需要先偿还这个共同债务,再对房屋进行均分

回答:

借款的,是债务。未加名前,原本男方个人房屋,个人债务。加名的,房屋为共同财产,债务为共同债务。
如是赠与的,未加名前,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离婚的,女方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加名后,房屋为夫妻共有。赠与的就不必另行考虑,如果夫妻双方对赠与款另有约定的,直接约定即可。谢谢。

追问:

请问这个借款如何体现?男方在结婚前向父母写过借条,借条中说明父母提供的首付是算借的,并不是赠予,这样算借款的一种体现方式吗?

回答:

借条中说明父母提供的首付是算借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答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8 13:43
首付部分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追问:

下面很多律师的回复说男方父母的首付也算共同财产? 离婚后也要分一半给女方?

毕律师你的意思是说男方父母首付的部分算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9-08 14:53
以产证名字和份额分割!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9-08 15:05
你好,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回复时间: 2012-09-08 15:17
加上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同时依据贡献大小予以调整。
追问:

那意思是说男方父母的首付也算共同财产? 离婚后也要分一半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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