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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继承物的房子,过户是否需要其他继承人允许?

山东 10-06 11:26  悬赏 0  发布者:葬我以风11 给我留言  回答:(5)
张父张母育有一儿子张三,和四个女儿张A,张B,张C,张D,儿子女儿皆已婚。张父张母有一套婚后房,去世之前并无遗嘱。只剩张三及其妻李四住在房子内。之后张三与李四离婚,离婚协议并没有涉及到房子,张三同姐姐商量,姐姐们同意将房子留给张三,但登记中心要求张三李四也来写证明,那么姐姐是否需要写证明?其他人包括四个女儿的丈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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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06 11:41
这是可以按照法定方式来办理继承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4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06 11:53
按法律规定办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9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06 14:18
需要子女都参与,并不需要子女配偶参与
回复时间: 2017-10-06 11:27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10-06 11:32
您好,如果协商,放弃继承,需要所有姐姐及丈夫书面说明放弃,协商不成,可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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