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陈建新  毕丽荣  高宏图  刘同发  
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05-10 08:54  悬赏 0  发布者:jamesl……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松江区 回答:(5)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续签的有关规定:例如某个员工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5月25日,公司人事是否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本人同意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不知道我过劳动法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恳请告知,期待回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5月10日 10时05分
是需要的,不管是否做到 都要给你经济补偿金。不通知的话另外加一个月应发工资的代通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感谢你的回复,谢谢!但我还是有点不明白,如果说我的合同在5月25日到期,但公司在6月10日提出不在续签,这样的话,公司是否需赔偿,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公司该赔偿多少。
    恳请告知,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0 11:01
是需要的,另单位还要给你经济补偿.有事请电13761484305.
回复时间: 2010-05-10 14:39
可以不通知。但应当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5-10 19:18
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劳动合同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但公司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5-11 20:12
不需要提前通知。
不愿意续签的话,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愿意续签的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嘉兴
河南周口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辽宁沈阳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嘉兴
人气:8617
河南 周口
人气:24829
浙江 杭州
人气:101805
四川 成都
人气:502
广东 深圳
人气:145860
河北 保定
人气:1746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