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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黑龙江-哈尔滨 09-10 14:50  悬赏 0  发布者:snowfl…… 给我留言  回答:(3)
张律师你好,我是2004年毕业,当时就业于哈尔滨一家私人企业,合同签了五年,当工作了一年半多后不干了,当时一年违约金是五千;我现在想转关系和户口,原单位要违约金,这个合理吗?我们刚开始合同规定三个月试用期,结果四个月才转正,当时还给我们降了点工资(比合同中的低点)。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必须要交违约金才能拿到档案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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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0 14:57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9-10 15:01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2-09-11 07:44
您好,法律规定: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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