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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河南-郑州 09-11 09:54  悬赏 0  发布者:hzhzg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08年与一公司合作做一地区软件,在这过程中这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兼并,所以后来有部分客户合同是用新公司与这一地区签定的,现在与我合作的公司也已注销,请问后来与新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还可以按以前我与合并前的公司的分成比例来计算,当初合作协议规定的是本地区所有用户金额都要按合同金额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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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1 10:33
年轻人:公司都不存在啦,还分啥成!
回复时间: 2012-09-11 11:54
“请问后来与新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中,有一个关键字“与”,不知是否用错。如果没错,既然你已经与新公司签订了合同,分成问题应按与新公司的约定处理;如果“与”字应为“用”字(照应前文,“……用新公司与这一地区签订的”),在原合作协议未被有效替代的情况下,应按原合作协议的约定分成。
回复时间: 2012-09-11 12:24
你好,和新公司是否有新协议,
回复时间: 2012-09-11 13:46
可以按与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的约定比例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9-11 14:24
按原合作协议的约定分成。
回复时间: 2012-09-11 18:56
按原合作协议的约定分成。
回复时间: 2012-09-12 12:25
原来合同依然适用于新公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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