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吴健弘  申维丰  邓桂霞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拆迁

福建-福州 09-11 12:53  悬赏 0  发布者:dong19……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请问我所住宅的小区最近福州市政府贴出告示要求拆迁,根据我近期了解到包括我本人在内的户主有半数以上不同意拆迁,那么房屋还是会被政府部门拆迁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1 15:22
拆迁是有法律程序的,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回复时间: 2012-09-11 14:00
很有可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回复时间: 2012-09-11 14:12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9-11 14:39
若是不服,可以事情行政裁决。。。
回复时间: 2012-09-11 15:33
拆迁是有法律程序的,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回复时间: 2012-09-11 16:09
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回复时间: 2012-09-12 16:40
拆迁项目是有法定的流程,您们可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25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49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4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