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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及财产分配

 09-11 18:09  悬赏 0  发布者:松糕大家姐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8)
我准备与老公离婚,我俩婚后共同出资装修了我婚前的一套房产,现我俩的孩子未满周岁。咨询:
1、如老公要求我退回装修房子的装修费,请问是否合理?如要退给他,按什么比例给?
2、我老公是二婚,与其前妻育有一女,女孩随其前妻生活,老公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老公与其前妻离婚时,所有共同财产归其前妻,并额外支付了一笔金额不小的补偿金。
   如我与老公离婚,不收小孩的抚养费等任何经济补偿,能否拒绝老公与小孩进行联系及探视。如不能,我可否要求没得到我的同意,小孩不得离开我的居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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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11日 21时15分
1、关于房子装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配,但是可以根据现在的剩余价值来进行分配,一人一半。2、男方有对小孩的探视权,除非男方探视小孩对小孩成长不利或者有其他不利小孩健康成长的行为。3、离婚后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对于你是监护人,小孩要离开你是需要和你进行协商的,不能强行带走。但是你也要保障对方的探视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简单明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1 19:13
返还装修费比较难,探视权是法定的。
回复时间: 2012-09-11 19:32
1、装修费由法院酌情判您支付一定比例,不超30%。
2、您如果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有权要求男方按期支付一定抚养费,但是无权拒绝男方行使探望权。孩子离开您居住的城市,需得到您的同意。
如果满意,请采纳!更多解答,欢迎致电。
回复时间: 2012-09-11 19:32
1、装修费部分,可以考虑适当补偿。
2、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不抚养小孩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有探视小孩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9-11 20:10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回复时间: 2012-09-11 20:45
1、合理,退回一半。
2、探视权是法定的,你不能拒绝。你是小孩的监护人,不经你同意,谁也无权带走他。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2 10:20
1、合理。
2、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9-12 16:01
装修费可以退给他一半,他的探视权你不能剥夺的。你可以拒绝他带你的孩子离开居住的城市。但前提是孩子的抚养权要判给你。起诉离婚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帮你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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