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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争议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山西-长治 10-11 21:29  悬赏 0  发布者:truepu…… 给我留言  回答:(2)
土地争议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一、土地房屋
土地面积:238平方米;房屋面积:李永明建立房屋150平方米和院子88平方米。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所有者名字:郭满香(母);2016年上半年长治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时,申请更改所有者为:李永明(子2)。截至2017年10月该证尚未发放。

三、事情经过:
2015年传出征收消息。
2016年7月,李永明(子2)酒后与李宪兵(子1)签订协议,同意以下事项:
“如果房屋不征收,房子归李永明(子2)。如果房屋被征收可以换3套房子,李永明(子2)将其中1套房子及30%装修费给李宪兵(子1)。”
并签字、按手印画押。签订协议后,李永明后悔。
2017年4月30日,郭满香(母)已立下遗嘱,将土地所有权转给李永明(子)。

四、疑问
1、请问,李永明与李宪兵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2、如果要保护李永明正当权益,要如何做?准备哪些材料证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12 09:37
所有权是谁是关键,李永明和李宪兵是否有权签订协议处份该房产,如果没有协议无效。我理解:郭满香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其有权自由处分,那么所立遗嘱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7-10-13 10:03
您好!
所有权是谁是关键,李永明和李宪兵是否有权签订协议处份该房产,如果没有协议无效。郭满香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其有权自由处分,那么所立遗嘱受法律保护。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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