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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向客户出示预售许可证,未告知地块已抵押, 是否可以退回定金

江西-南昌市 10-12 13:05  悬赏 0  发布者:paula7…… 给我留言  回答:(2)
1、10月7日,本人到开发商了解其公馆产品,置业经理没有出示预售许可证,大谈其产品的优势,在其强势引导下,交了10000元定金。10月11日我去签合同时,发现该地块已抵押给银行,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欺诈?是否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3、此外,该合同还存在很多不公平的内容:比如对买房人没有及时交费,逾期30天之内就要按日承担总价款的万分三的违约金,30天后未交费,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买房人要支付总价款3%的违约金; 而开发商没有及时交房,逾期60天才按日承担总价款的万分一的违约金; 逾期60天没有交房,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房,但开发商仅承担总价款0.1%的违约金,这个合同是否明显有失公平。对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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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0-12 14:43
1、可以。
2、无效。
回复时间: 2017-10-12 15:08
是自愿签订合同的,合同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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