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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赔偿

河北-廊坊 09-12 10:25  悬赏 0  发布者:aa非羽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0年8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截止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2012年就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于2012年4月份怀孕,如果公司不能继续运行下去,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如何赔偿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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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2 10:34
公司应依法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差额及经济赔偿,因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我想问一下如果公司宣布破产,我能得到补偿吗?谢谢!

回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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