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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浙江-绍兴 10-13 08:08  悬赏 10  发布者:xyf0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天我爸把电瓶三轮车停在路边等生意,这时电瓶车线路出故障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突然向前自动行驶,撞上了前方路边违章停着的宝马轿车(没在停车位且逆向停车),造车宝马车局部损坏。宝马车主或许出于好心叫我爸给他3000块钱当作明年增加的保险费然后他认全责,并叫我爸等交警来了一起撒谎说是宝马车开出来我爸开过去这样才撞上的。 后来交警部门通过监控查知了事故的真实经过,说是我爸全责,但没有出事故认定书。可是这不合理啊,对方违章停车难道就没有责任。后来我们和车主及修车店的人再次去事故处理中心,修车店的人说他去走动关系帮忙定半责,如果定半责后叫我们买两条香烟他好去打点。后来他们拿着事故材料到受理点,交警看了下材料也没说什么就定了半责。不知道是关系原因还是本来就应该半责,事后我们给了修车店的人800块钱。我们问了下车主定损怎么定,车主说修好车打电话给你们。回家后想想也不对啊,对方违章停车本来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半责也正常啊,我们是不是被坑了。过了10天左右修车店的人打电话来说车修好了总共是2万3000多,我们就跟修车的说我们承担一半但是前面的3800已经给过了要扣除掉,修车店的人却说这个本来是你们全责,是因为面子的关系才定的半责,不能扣除叫我们再给1万1000多。第二天我们打车主电话,车主却说总的修了18000多,我们付9000多,前面的3800也是不能扣除,也就是我们总的损失是12000多。修车店的人明显是虚报,我越加肯定我们是被坑了。我爸年纪大了本来赚钱就不容易。问下律师们这次事故我们到底应该负多少责任,前面的3800该不该扣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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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0-13 09:01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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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10-13 18:39
有事故细节的,可以来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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