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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被撞伤,伤了内脏需巨额医疗费用,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广东-惠州 05-10 21:17  悬赏 0  发布者:游燕珠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一个朋友的儿子,现在就读初中,在学校课余期间(没有放学,是在课余10分钟期间),马上就是上体育课,和同学一起打篮球,被一同打篮球的A同学撞伤,现在伤了内脏脾,现在县级医院住院,医生说需要住院1-2个月的时间,这需要一笔近2万的医疗费用,请问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学校有责任吗?撞伤朋友儿子的那位A同学有责任吗?责任又应该怎么分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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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0 21:25
学校承担管理责任,对方家长承担监护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0 21:39
A同学的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0 23:26
由校方跟A同学的家长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5-10 23:40
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咨询QQ403274213广州)
回复时间: 2010-05-12 00:17
A同学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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