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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咨询

 05-11 12:37  悬赏 20  发布者:周丽丽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漯河 回答:(3)
2009.3.26结的婚,四月份因为酒后动手打人,事后几天吵架就离开家去外面工作了,至今没有回家,也没有和他联系过。他也重新找了对像不想再拖下去,想把事情解决了,他家人一直去我家,说是不想过就说出来,一直不愿开口主动提离婚,我想问下,我们之间不存在财产分割,有的就是他们送礼的5000块钱和我结婚时的嫁妆,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我需要把这些东西分割给男方吗?如果我提出离婚,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出来吗?
问题补充:
补充一点,上面说的打人,是酒后打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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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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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5月11日 20时51分
你好,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为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所以,5000元的彩利无需退还。你结婚时的嫁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你这些财产。如果你要提出离婚,则要提出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他酒后实施的家庭暴力、有婚外情等等。如有需要,欢迎致电13603826991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解答,我知道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1 15:55
你应该提供被打及对方另找对象的证据。彩礼嫁妆不会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0-05-11 20:01
对方给付彩礼如果没有造成生活困难的话,是不用返还的,嫁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可以要求返还的
评论者:李晓硕律师
时间:2010-05-12 14:41
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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