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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如何结束一个走到了尽头的婚姻

 09-14 10:53  悬赏 20  发布者:buwang……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衢州 回答:(7)
我与老婆在0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孩,现在5岁。近段时间她有了外遇,要离婚。我们有一套房产,但因为某些原因,房子是用她们那边人的身份买的,要到一定时间后才能以过户的形式转过来。请问这种情况下,第一,我能不能挣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第二,这种房子受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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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14日 11时11分
——(1)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离婚时可以均分,对方存在外遇过错的你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据你所述,此房产需要提供你们夫妻出资的证据。
(2)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环境、抚养能力以及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方面进行判决,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女孩一般会由父亲进行抚养,但是,具体还得视法官的判决而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4 10:58
双方先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4 11:00
您好  假如有外遇    属于有过错方  您是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的
回复时间: 2012-09-14 11:00
1,看双方条件对孩子是否有利。
2,不一定受保护,但是如果有证据的话,钱可以拿回来。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14 11:04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2-09-14 11:06
有证据证明这房屋是你俩的,可在离婚案以外另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9-14 13:29
你好,建议先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4 14:19
1,可以争取,孩子一般判给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
2,房子你要有出资证明等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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